为了进一步加强临夏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切实规范道路交通秩序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提升我市文明形象和群众宜居幸福指数,为国庆、中秋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。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
1、酒后驾驶、无证驾驶、随意变更车道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、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;
2、行人不走斑马线、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、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、不遵守交通信号灯、有天桥(地下通道)的路口随意横穿马路的;
3、电动车违法载人、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、非机动车逆向行驶、闯红灯、电动车(含三轮四轮)未安装后视镜等安全设施不全的;
4、机动车在人行横道、消防通道、右转弯借用车道、公交车停靠点、停车场出入口、斑马线以及在交叉口50米范围内停车的;
5、“罩衣车”、“僵尸车”长期停放,占据公共资源的、一车占两位、商铺业主用物品占用停车泊位的、严管街停车的、限时停放路段违反规定停车的;
6、“黑烟车”、工程车、低速三轮汽车在限行路段行驶、闯限行的;
7、影响车辆通行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。
二、整治措施
(一)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予以处罚,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。
(二)对拒绝、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公安机关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(三)欢迎广大群众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,举报方式:“临夏市公安局”微信及抖音公众平台留言,或拨打举报电话:110、0930-6322599。
此次行动是提升城市形象品位,锚定“打造魅力花都、建设公园城市”工作目标,发挥“十城优势”创新突破的具体措施,是展现把临夏市“建设成为你喜欢的样子”的具体行动,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增强安全意识、文明意识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特此通告
临夏市公安局
2025年9月26日